陕西省科创母基金关于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6-03-31 17:55:59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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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经相应征集、遴选程序,确定第四批入选管理机构共2家,后期将视各子基金条件成熟情况开展具体合作。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:

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日(共计3个工作日)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在相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,将不予受理。我们将对上述异议内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。
邮箱:sxkcmjj@qinchuangyuan.com
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2026年3月31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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